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5-16 浏览次数:11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各有关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造就一大批女性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从2004年起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领域
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学科领域为生命科学。
生命科学指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二、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科学道德高尚,在生命科学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三、奖项及获奖人数
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者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提名奖,获奖者不超过5名。
四、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所属各有关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荐本省、区、市的候选人;有关高等院校推荐本校的候选人。
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二)《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8份,请勿另附封面。推荐表可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
(三)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
各推荐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请于2005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附件: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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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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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五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00863
联 系 人:解 欣、杨彩虹
联系电话:(010)68578091,68526144
传真号码:(010)68578091,6852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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