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12月24日理事会取消,推选会员代表

发布日期:2006-11-30  浏览次数:2493

各位理事:

您好!

接到中国科协最近有关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示,对有关学会换届和理事候选人推荐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执行中国科协的指示精神,有许多工作需要筹备,所以取消原定于12月24日在广州召开的理事会议,延期至2007年4月17日举行。



理事候选人推荐方法如下:



1、 各地方学会参考附件中的本省、直辖市、地区的会员名单列表(以03年以后重新登记的会员+新发展的会员为准),进行会员重新登记工作(请见附件:重新登记),会员信息有变动者,填写重新登记表,并统计后于2007年2月28日之前将会员重新登记情况(格式同附件“会员表”,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各一份)和收集的重新登记表反馈至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秘书处。

并请大力发展新会员入会(请见附件:会员表),于2007年2月28日之前将新发展的会员表交至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秘书处。



2、 根据本省、直辖市、地区会员总数的10-30%,各地方学会向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推荐参加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请于2007年3月31日之前将会员代表名单列表(格式同附件“会员表”,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各一份)和收集的会员代表信息表交至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秘书处。

注:1)会员总数:截至2007年2月28日为止,各地方学会交至学会秘书处该省、直辖市、地区重新登记的会员和新发展的会员之和。

2)会员代表必须保证参加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



3、 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各省、直辖市、地区推荐的会员代表推举,数额不超过本省、直辖市、地区会员总数的5%,请于2007年4月15日之前将理事候选人名单列表和理事候选人登记表(电子文件和原件各一份,原件需贴好照片、单位盖章)。

注:理事推举:请参考附件“全国性学会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换届工作办法”中的规定。



4、 无地方学会的省、直辖市、地区,应尽快成立地方细胞生物学学会。如果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尚未成立地方细胞生物学学会,会员代表则由该省、直辖市、地区的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与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讨论决定。



以上方法若与先前通知的方法有异,请以本方法为准。如有疑问,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谢谢。





礼!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杨 瑾 网址:www.tfxqxf.com

联系电话:021-54922856 传真:021-54922857

联系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20号 邮政编码: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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